我国林地、草原、湿地、荒漠化土地占国土面积70%以上,分布着全国60%的贫困人口,这些地区是生态建设的主战场,也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生态环境部、自然资源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充分挖掘行业优势,将生态文明建设与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同步谋划、同步推进、同步落实。出台一系列政策、明确工作思路,通过规划引领、资金项目支持、督查检查指导、人才科技支撑等组合拳,形成生态扶贫工作体系。通过实施生态补偿、国土绿化、生态产业和生态环保等措施,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,吸纳贫困人口就地参与劳务,促进增收脱贫,实现了一个战场打赢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两场战役。
通过做大生态效益补偿蛋糕、扩大全面保护天然林政策覆盖面、选聘生态护林员,开展生态补偿扶贫,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。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了每亩每年16元。对实施禁牧和草畜平衡的牧户给予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,农牧民人均增收700元左右。2016年以来,累计安排中央财政投资资金140亿元,选聘生态护林员100万名,带动300多万贫困人口增收和脱贫。
将全国2/3以上的造林绿化任务安排到贫困地区,确保贫困地区投资规模和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%以上,新增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80%安排到贫困县。2016—2018年,共安排中央资金1085亿元支持生态扶贫。安排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任务2898万亩,落实贫困地区补助资金1404.18亿元。160多万贫困户享受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,户均得到补助资金2500元。将造林绿化与脱贫攻坚相结合,吸纳贫困人口加入扶贫攻坚造林合作社,参与造林绿化工程就业增收。
通过“公司+合作社+农户”利益联结模式,发展木本油料、林下经济、森林旅游、特色种养等产业,实现生态产业脱贫。据统计,绿色富民产业现已带动5200多万人就业,山区贫困人口纯收入20%左右来自林业,重点地区超过50%。
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,巩固提升生态资源优势,持续增强绿色发展潜力,推进生态扶贫工程。出台《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》等政策性文件,加大中央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,指导支持贫困地区打好蓝天、碧水、净土保卫战,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覆盖23个省(区)的贫困地区,以农村垃圾处理、污水处理为主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覆盖18.8万个村庄,一大批生态功能重要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贫困地区得到系统保护修复,农村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,贫困地区生态资源优势不断巩固,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、幸福感明显增强。
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、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天然林保护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、草原奖补和生态修复等政策,增加贫困人口收入。继续推进国土绿化扶贫,加大贫困地区退耕还林(草)建设力度,林草重大工程项目向扶贫造林(种草)专业合作社倾斜。继续支持贫困地区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及加工业。继续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工程,积极创新和完善绿色产业带动贫困户和利益联结机制,最大限度地覆盖贫困村和贫困户。